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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关于科索沃的和平建议

1999-04-16 来源:光明日报 方祥生 我有话说

为推动科索沃问题的政治解决,身为欧盟轮值主席的德国4月15日向欧盟、北约、南斯拉夫问题国际联络小组提出了一项分三个阶段的和平建议。建议全文如下:

第一阶段

8国(7个工业大国和俄国)部长会议同意将8国政治司长在德累斯顿会议上向贝尔格莱德提出的要求清单,转换成联合国决议。具体要坚持:

一、规定撤退所有军事、警察和准军事力量的起始和结束时间。此外,要有对撤军的核实措施。二、南斯拉夫武装撤退的同时,阿族科索沃解放军必须停止所有敌对活动;不能改变其目前的位置。三、根据联合国宪章第7章的规定,按统一指挥和严格规定任务的原则,组建强有力的国际和平部队。四、救援组织在科索沃的工作要尽快开始,最迟不得晚于南斯拉夫武装力量开始撤退。五、南斯拉夫力量结束撤军时,让难民和被驱赶者回归科索沃,并开始重建和恢复措施。六、在达成最终政治解决前,由联合国授权的过渡机构管理科索沃。

第二阶段安理会讨论

以上内容应在当日或尽早提交联合国安理会,使之成为联合国宪章第7章的决议。

第三阶段执行联合国决议

一、通知贝尔格莱德领导接受决议。如果南斯拉夫力量开始撤退,空袭中断24小时。只要开始撤退,停火可延长到撤军所需的预计时间。如果撤军在规定的时间内结束,将持久解除空袭。二、在南斯拉夫力量撤退的同时,阿族科索沃解放军必须停火,在国际和平部队进驻科索沃之前,不得离开其目前的位置。同时开始解除阿族科索沃解放军的武装。三、在国际和平部队完全组成之前,参加联合国国际和平部队的国家的快速灵活部队可组成先遣队,随着南斯拉夫力量的撤退,逐渐进驻科索沃。四、欧安组织观察员在新的条件下开始核查工作。五、联合国授权的过渡机构开始工作。

同时开始对科索沃内外的军事保障:

北约空军力量、北约在马其顿和阿尔巴尼亚的地面部队(人数待定),同时,必须为这些部队制定行动准则。

要尽快执行联合国决议:

国际救援组织最迟在联合国国际和平部队的先遣队进驻科索沃时开始工作。

与南斯拉夫撤军的同时,被驱赶者和难民开始返回;第一批重建和恢复措施开始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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